2007年6月11日6时,国道213线汶川段(国道213线871公里+300米段)处因山体滑坡,道路中断,滑坡仍在持续,截止目前山体滑坡塌方约有18万立方米。为了确保国道213线汶川段顺利通行,保障车辆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汶川县路段(国道213线871公里+300米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通告如下:
一、因新桥村拱桥和桑坪电站施工便桥承载能力较小,限车货总重20吨以下的车辆通行
1.车货总重20吨以上的车辆须绕行;
2.超长、超高、超宽的车辆禁止通行。
二、车货总重20吨以上及超长、超高、超宽的车辆绕行路线
1.由都江堰进入阿坝州须经过汶川管制路段的车辆,请从绵阳方向绕行;
2.从青海、甘肃等地进入阿坝州内须经过汶川管制路段的车辆,请从平松路(松潘——平武)绕行。
三、临时交通管制点
在都江堰青城大桥桥头、若尔盖郎川公路收费站、阿坝县城路口设立3个管制点。
四、临时管制时间
从2007年6月12日零时至2007年6月27日止。
五、其他事项
1.交通管制沿线一切机动车辆和行人过往管制路段,应严格遵守安全警示警告,注意自身安全。
2.一切车辆和行人请自觉服从交通管制人员指挥,违者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交通厅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