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传入稻城县在公元十一世纪末到十五世纪末期的三百多年的时间里,由于统治阶级对乌期藏和 吐蕃一贯采用教义戒规和封建土司的政策,促使藏蕃的封建领主统治扩大和加强,萨迦派政权,悉帕摩主巴政权 时期,教主均兼摄政务,即政教合一的统治形式,这一时期,为不同土司领主服务,藏传佛教形成了不同派别, 如萨迦派、格鲁派,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光收信徒。据传,最早传入到成的是噶举派。距今已有八百三十多年 的历史,噶举派由噶玛巴,都松钦巴(公元1110——1193年,新龙人),南宋淳熙五年(公元1170年),南游 帮普(又叫奔波——奔波寺)建立了到成县最早的白教寺庙。明永乐年间,洛珍朗吉,原系白教徒,从师宗喀 巴后,见黄教寺庙于翁根。光收信徒,从师宗喀巴后,见于黄教寺庙翁根——雄登寺。光收信徒承扬佛教,严格 修行,重纪律。
明崇祯中期,固始汗率兵进入藏区,扶持黄教势力,甲布康珠罗绒于崇祯15年(公元1640年)创建贡噶朗 吉岭寺发展黄教,占地500余亩,僧侣300多人。黄教至传入稻城,发展快,到目前社会影响及僧侣人数、寺庙 规模均属前列。
藏传佛教在稻城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在社会各个方面及人们的生产生活中都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渗透。 在解放前;藏区统治阶级和土司势力以政教合一,藏传佛教,拥有行政,经济,司法等大权。同时于土司势相 勾结,老百姓受到极大的伤害和奴役;二是寺庙拥有土地等其他财产,通过牧区地租,放高利贷;摊派宗教负担 等,残酷压榨群众。解放后,在党的群众下,建立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废除了政 教合一,寺庙的剥削和压迫等制度。特别是十一届时三中全会后,党的宗教政策使宗教焕发了生机,广大僧侣 和农牧民信教群众,能自觉遵守宗教政策,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稻城的另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藏传佛教影响深远,影响着农牧民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丧娶嫁等于宗教有着密切联系。同时 藏传佛教作为一种文化,包含有:文字、文学、工艺、地理、历史、天文、历算、医工、戏剧、诗歌、舞蹈等。 藏文大藏经就是一部百科全书《甘珠尔》《单珠尔》,虽然都搀杂着佛经佛事的宗教内容,但也有它光逃灿烂的一面。
虽然历史上出现朗达玛灭佛时间,但整个康巴地区,藏传佛教得到了保全,而且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所以 康巴地区的藏传佛教兴盛,对整个藏区都是很有影响;稻城的藏传佛教不但得到了承传和发展,而且教派齐全, 且能和睦相处,有黄教,白教、花教、红教、笨教五大教派。 |